中级经济师考试报考专业人数比较多的是人力资源专业,很多考生也需要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备考相关资料,所以高顿经济师小编这里为报考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专业的考生整理了2023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高频考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年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高频考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考点:劳动争议概述

  一、劳动争议的基本特征
  1.当事人是特定的
  2.主体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3.内容必须与劳动权利和义务有关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
  1.合法的原则
  2.公正的原则
  3.及时的原则
  4.着重调解的原则
  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伤残等级鉴定或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考点:劳动争议仲裁

  第一,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1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仲裁时效中断
  (1)一方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主张权利的;
  (2)一方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仲裁时效中止
  因不可抗力,或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法定1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劳动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第二,受理
  ①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②不符合受理条件的,5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③受理申请后,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10日内提交答辩书。
  ④受理后,发现不应当受理的,应当撤销案件,并自决定撤销案件后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
  ⑤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回避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
  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第四,仲裁费用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第五,仲裁案卷
  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5年,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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