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是考试的公共科目,考点较多,下面分享几种公司的设立条件的内容,以及考试真题。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公司的设立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①股东资格和人数: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②股东出资要求:出资形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④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⑤有公司住所。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①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②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③采用发起方式设立的,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④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⑤有公司住所。

  二、真题演练

  上市公司因()回购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A.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
  B.员工持股计划
  C.股权激励
  D.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债券的
  E.回购股份以合并公司的
  参考答案:ABCD
  解析: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考点:第三十六章—股份发行与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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