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及流程是什么?广西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包括学历资历条件、继续教育条件、工作业绩条件、论文、著作条件,小编整理了有关广西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及流程的详细内容,快来看看吧!
广西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及流程
  一、广西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条件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广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从事经济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竭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
  (一)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5年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在申报过程中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累计两次的,终身不得申报,通过上述手段骗取职称者,撤销其职称,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因违纪违法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经济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与经济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与经济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与经济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二)具备以上学历,取得会计、统计、审计系列中级职称后,符合以上相应资历条件。
  (三)具备以上学历,取得对应经济师职称的相关职业资格后,符合以上相应资历条件。
  第四条资格考试条件
  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或自治区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
  第五条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各高级评委会相应职改办按照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在年度部署文中予以明确。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本部门、行业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部)级项目1项或市(厅)级2项以上重点项目的筹备、建设、竣工验收、运营全过程工作。
  (二)主持或作为骨干承担省(部)级1项或市(厅)级2项以上课题研究工作。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制定市(厅)级以上行业规划、重要经济政策规章或市级以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2项以上。
  (四)主持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连续2年以上,或作为骨干参与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连续3年以上,或主持小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连续3年以上。
  (五)主持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的主要经济部门工作连续5年以上,主持完成本单位重大经营管理项目2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果。
  (六)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部)级1项或市(厅)级2项以上重大经济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第八条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省(部)级经济类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市(厅)级经济类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市(厅)级经济类成果三等奖2项以上。
  县级以下单位的申报人员,获市(厅)级经济类成果三等奖1项以上。
  (二)从事经济工作业绩显著,获国家级或自治区表彰(奖项须经全国或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
  (三)广西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四)主持或作为骨干完成的重点项目投产后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五)主持或作为骨干完成的课题研究成果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验收。
  (六)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制定的行业规划、经济政策规章、行业标准或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经主管部门批准或采纳,颁布实施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主持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企业首次入围广西企业100强、制造业50强或服务业50强榜单,或连续3年排名提升(稳定)。
  (八)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企业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纳税、研发、就业、节能减排3项以上主要指标取得明显提升。
  (九)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企业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纳税、研发、就业、节能减排3项以上主要指标连续3年持续提升。
  (十)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事业单位经济管理工作期间,单位的管理模式、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获得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推广。
  (十一)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工作期间,开展重大疑难问题或关键性的业务问题研究,研究成果或建议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或认可。
  (十二)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企业经济管理工作期间,提出新的业态和模式、资本运作方式或企业管理方式等,为企业创新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十三)主持或作为骨干为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重要贡献,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省(部)级企业管理成果二等奖以上,或三等奖(排名前5)。
  (十四)主持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的主要经济部门工作期间,创新意识强,对本专业有独到的见解,提出较高价值的建议,为单位(部门)提高效率(或效益)作出重要贡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五)主持或作为骨干完成审查知识产权入股、转让、质押融资、实施许可等项目,以及代理的专利案件,实施成果应用转化后提升产业或企业创新竞争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十六)主持或作为骨干完成知识产权导航、预警、信息化建设工作,对提升产业或企业创新竞争力起到显著作用。
  (十七)主持或作为骨干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纠纷案件,或高效打击仿制、假冒等侵权行为,为企业或行业减少较大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著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或教材1部以上。
  (二)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三)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以及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专业论文2篇以上(提供论文宣读证明)。
  (四)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以及作为主要承担人(排名前3)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重大经济问题撰写有一定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立项研究报告2篇以上(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员要求1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成果得到上级单位采纳或认可。
  (五)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广西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
  申报人员应结合身份性质、所属行业,对照评审条件和网络申报系统所列评委会及专业目录,选择所要申报的评委会及相应评审专业。
  选择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请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选择申报其他评委会的,请具体查阅评委会组建单位印发的相关通知部署文件。
  详细内容见公告原文:http://gxt.gxzf.gov.cn/ztgz/ywzt/zcps/pstj/t186374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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