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几年就业、出国压力增加,参加全国统一研究生考试的人越来越多,近几年的报考人数呈持续上涨趋势,别担心,高顿小编今天为各位同学带来了最新消息——同济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基本要求,提供给各位同学参考!
同济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基本要求有哪些?
  (一)学位论文选题
  第一条专硕生学位论文选题的基本要求、选题报告会的组织实施等事项按下列要求执行。
  1.论文选题的基本要求
  (1)学位论文选题应有明确的专业背景和应用价值,鼓励选择结合生产实践、解决重大实际问题,同时又有明确的学术内涵的课题,鼓励学科交叉。
  (2)要求专硕生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确定研究问题的定位,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
  (3)论文选题应尽量结合本专业领域导师的科研课题进行,并且结合专硕生的科研基础和个人特长。
  (4)应在规定时间内就所选课题的立论依据、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关键创新点、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研究进度安排、可行性与研究基础等方面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尽可能广泛听取专家意见。
  (5)导师或导师组应就论文选题的全过程进行严格把关。
  2.选题报告会的组织实施
  选题报告会应以学术报告形式公开进行,并在会前做好信息公告工作,选题集中进行的培养单位可以统一进行信息公告。选题报告会一般不迟于第3学期完成。
  (1)报告会前,硕士生必须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表格的填写,并经其导师或导师组审核签署意见。
  (2)报告会评审专家应当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相当职称的专家或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提倡聘请跨专业或外科研单位的专家参加。
  (3)硕士生对拟选课题作全面汇报,并当场回答评审委员的提问。评审小组经过讨论,对该生是否有能力完成课题任务、能否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做出明确评定,并将提问和讨论的主要内容作好记录,每位评审委员应签名;评审小组成员1/2及以上做出同意的评定后,视为选题报告通过。
  (4)选题报告通过后,由评审小组负责人签名同意,记1学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要求一式三份,一份由硕士生本人保管,一份由导师保管,一份交学院存档。研究生院将对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工作计划》进行抽查。
  (5)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通过后,须严格执行。在论文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如果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进行选题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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