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天水高级会计实务相关内容劳务支出和工资薪金支出的核算区别总结如下:
  【问】企业在费用列支中经常将一些聘用的人员,比如司机、保安、季节性用工等以工资表的形式发放劳务费用,可企业又与这些人员签定有短期用工合同,请问是否就可以不用开具劳务费发票仅以工资单就可以列支了呢?
  【解答】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与单位存在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的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税范围;而其因某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报酬,不属于税法中所说的"受雇"应是"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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