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导读:实物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过程中,当购买方购买货物时配送、赠送一定数量的货物,而与之相对的商业折扣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七条规定,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可见,实物折扣的实质是以“货物”取代“价格”的商业折扣,即以赠送货物代替价格折让的商业折扣。一般情况下,实物折扣有如下几种形式:买一赠一、买十赠一等降价销售;捆绑销售(送同类不同型号产品、送非同类产品);赠送小礼品;有奖销售等。
  一、买一赠一实例
  某电器公司年末促销,规定凡购买3 000元的家用电器即可获赠不含税单价200元的电饭锅一台,该电饭锅的成本为160元。(开票时,票面只体现大件家用电器的数量、金额、赠送的电饭锅在备注中标明),笔者认为,对赠送的电饭锅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194
  贷:库存商品 1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200×17%)
  可以看出,对赠送的电饭锅不计收入,但结转成本,同时计提销项税额。
  不计入收入,是因为对于单价200元的电饭锅为免费赠送,不能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第4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计提销项税额,是因为税法规定“如果销售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项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条例‘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由于此笔业务无法实现“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472号)),因此也必须按视同销售,即200元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调增200元视同销售收入。
  由此可见,买一赠一在税务处理时应完全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执行,会计处理时应注意销项税额的计提。
  二、买十赠一实例
  A企业对其电子产品实行买十赠一销售政策,B企业一次性购买A企业该产品400件,A企业另赠送B企业40件,货款尚未收回。
  来源:天财会计网
  高顿网校温馨提示:高顿网校为您提供权威、专业的初级实务、高级实务、税务处理、技能拓展、全面会计实务等资讯。在线会计实务试题,每天免费直播上课,更多精品网课免费试听。高顿网校会计实务频道为大家提供大量的会计入门基础知识,对会计从业人员非常有参考价值。
会计实务精彩推荐:2015年初级会计实务知识详解会计人必看知识!如何做会计报表财会专家解读:会计电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