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改革设想的主要内容是:
  1.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过去没有对农村房产征税的主要原因是乡村经济在当时发展较缓慢,而今农村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工副业有了一定程度上的发展,尤其是乡镇企业发展较快的地区,城乡差别日益缩小,因此,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农村是可行的。
  2.计税依据
  目前,世界上选择房产作为课税对象的国家,在计税依据的选择上主要有三类:
  (1)按房屋的数量定额征收。
  (2)按房屋的价值征收,又分为三种:
  房产原值;
  房产评估值;
  房产的市值。
  (3)按房屋的出租收益征收。
  改革后将考虑选择房产的评估值或房产的原值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3.税率
  房产税税率拟定为幅度税率,原因是:
  (1)房产税是地方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差异较大,规定幅度税率有助于各地因地制宜确定适合当地情况的税率。
  (2)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房产税稳定增长的需要。
  4.减免税
  改革后的房产税仍应当对下列房产免征: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全额拨付事业费的单位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的房产;
  (4)个人的房产。
  但上述单位和个人用于生产经营和出租的房产除外。
  高顿网校温馨提示:高顿网校为您提供权威、专业的初级实务、高级实务、税务处理、技能拓展、全面会计实务等资讯。在线会计实务试题,每天免费直播上课,更多精品网课免费试听。高顿网校会计实务频道为大家提供大量的会计入门基础知识,对会计从业人员非常有参考价值。
会计实务精彩推荐:2015年初级会计实务知识详解会计人必看知识!如何做会计报表财会专家解读:会计电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