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年龄申报不真实的特殊规定(误告)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超过30日,或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