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学习最重要的是能够熟记法律条文,需要较强的记忆能力,在日常的备考过程中,应该多做练习题和真题,总结做题的思路,养成做题的题感。下面小编也为大家总结了一些关于经济法的真题,大家可以做一下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

备考中级会计经济法考题练习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负债严重,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决定中止交货,并及时通知乙公司,甲公司的行为()。

A.违约行为

B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为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单位签发支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开立支票存款账户

B经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C存入足够支付的款项

D预留印鉴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支票的签发。出票人签发支票必须具备一定条件:(1)开立账户;(2)存入足够支付的款项;(3)预留印鉴。

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证券承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采用包销方式销售证券的,承销人可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发行人

B证券承销期限可以约定为60日

C采用代销方式销售证券的,承销人应将发行人证券全部购入

D代销期限届满销售股票数量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60%的为发行成功【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证券承销。选项AC: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选项B: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选项D: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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