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中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哪些内容?经济法中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感兴趣的考生快和高顿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经济法中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法律行为包括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①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②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③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④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有: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不损害国家和他人合法权益。
三、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
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
4、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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