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正在进行中,一共是三门科目,其中中级经济法难度还是比较大的,对于知识点一定要认真学习了解,高顿小编整理了关于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知识点,一起看看吧。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1)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2)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3)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解释
所附条件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为。但应当具备下列特征:(1)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3)必须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而非法定的事实;(4)必须是合法的事实,当事人不得以违法或者违背道德的事实作为所附条件;(5)所限制的是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而不涉及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即不与行为的内容相矛盾。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1)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2)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解释
(1) 所附的条件可能成立也可能不成立;(2)所附的期限可以是未来一个确定的日期(如2028年8月8日),也可以是一个不确定的日期(如孙某死亡之日),但无论是不是一个确定的期限,必然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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