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质押是以票据为标的物而建立的一种质权。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票据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种。汇票和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与收款人。
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
收款人是指票据正面记载的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
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
票据特征:
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是金钱债权证券;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是流通证券。
票据功能:
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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