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是什么?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的界定
1、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取得的所得。
2、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负责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为了便于操作,税款可由其任职的律师事务所代为缴入国库。
4、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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