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最常见的折旧方法,计算方法也最为简便。在这种方法下,固定资产价值被认为是随时间转移的,与使用情况无关,每期的折旧额都是固定的。
年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寿命(年)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折旧法适用于交通运输企业和一些价值大且不常用的建筑施工设备,按照实际工作量计算折旧,每期的折旧额随工作量变化。使用这种方法的缺陷是忽略了无形损耗,固定资产即使是不使用也会发生损耗。而税法上的规定是固定资产每月都要计提折旧,就一定会产生税会差异。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
=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主要是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行业的企业,其机器、设备才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
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
要点:
(1)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要考虑预计净残值)。
(2)在改为年限平均法之前,计算折旧额时不考虑预计净残值的影响。
(3)每年各月折旧额根据年折旧额除以12来计算。
4.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用一递减分数来表示,将逐期年数相加作为递减分数的分母,将逐期年数倒转顺序分别作为各年递减分数的分子。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