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是会计政策变更么?权益法转为成本法不是会计政策变更,感兴趣的考生快和高顿小编一起看一下吧!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会计政策变更是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会计政策变更通常包括两种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二、权益法与成本法概述
权益法和成本法是长期股权投资的两种后续计量方法。权益法是指,在确认、计量和报告投资时,投资方按照其在被投资方拥有的权益比例,对被投资方的净资产享有剩余权益,并按照相应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则是指,在确认、计量和报告投资时,投资方按照其初始投资成本对被投资方的净资产享有剩余权益,并按相应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三、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是否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上述定义和解释,权益法转为成本法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因为持股比例的变化导致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权益发生了本质变化,从重大影响到控制,具有新的事项采用新政策的性质,而不是原有事项采用新的会计处理方法,故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权益法转为成本法可能会涉及到一些会计处理的改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例如,如果投资方在被投资方拥有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导致其能够控制的净资产份额发生变化,这可能涉及到一些会计处理的调整。但是,这并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范畴。
总之,在判断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是否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时,应该根据持股比例变化导致的事项性质变化来考虑。如果持股比例变化导致的只是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而不是控制权的改变,那么这属于同一事项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而如果持股比例变化导致了控制权的改变,那么这属于新事项采用新政策,也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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