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是三门考试科目中最为简单的一科,但是也不能掉以轻心,最容易拿到的分数决不能轻易丢掉,备考过程中主要还是要以教材为主,但是刷题和看课也同样不能落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关于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的回忆版真题,考生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己做做试试看,检验一下自己的学习成果。
1.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经济法的渊源之一。()
【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经济法的渊源。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经济法的渊源之一.
2.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政府采购当事人。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3.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递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递减额。()
【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当期进项税额的确定。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4.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权利转让。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将合同权利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则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该项权利。
5.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赠与的撤销。根据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6.留置权人无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答案】x
【解析】本题考查留置权的实现。根据规定,留置权人在占有留置财产期间,有权收取留置财产所产生的的孳息。
7.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
【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基金托管人是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
8.如果无法分辨是在票据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后签章。()
【答案】X
【解析】本题考查票据的变造。如果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9.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的股东属于自然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0.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答案】√
【解析】本题考査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