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税率
  基本税率(17%):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税法另有规定的外,税率为17%;
  (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3)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低税率(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如杏仁油、葡萄籽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产品(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6)音像制品;
  (7)电子出版物;
  (8)二甲醚;
  (9)食用盐(工业盐适用17%税率)。
  低税率(11%):
  (1)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服务;
  (2)提供基础电信服务。
  低税率(6%):
  (1)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2)提供增值电信服务。
  零税率
  (1)仅适用于法律不限制或不禁止的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及输往海关管理的保税工厂、保税仓库和保税区的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零税率不同于免税。出口货物免税仅指在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零税率是指对出口货物除了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外,还要对该产品在出口前已经缴纳的增值税进行退税,使该出口产品在出口时完全不含增值税税款,从而以无税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2.2015年教材新增的适用13%税率的货物
  (1)自2014年6月1日起,杏仁油、葡萄籽油属于食用植物油,适用13%增值税税率。
  (2)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属于农机,自2014年4月1日起适用13%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