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财政监督概述

  财政监督,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对财政收支及其所体现的经济关系的检查、督促活动。
  1.财政监督的内容
  一是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二是通过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实现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控。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包括:
  (1)对预算、计划的编制及执行的监督;
  (2)对财政收入上缴的监督;
  (3)对财政投资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监督;
  (4)对行政事业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
  (5)对国家出资企业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监督的角度主要有三性:合法性、合规性、效率性。
  通过上述监督,实现对国民经济规划和计划、对重大经济决策及其贯彻执行的情况、对国民收入的分配和使用情况等监督,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运行。
  2.财政监督的类型
  财政监督可分为狭义的财政监督和广义的财政监督、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这些类型还可以作进一步的分类。
  (1)狭义的财政监督和广义的财政监督。狭义的财政监督,是指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财政管理相对人的财政收支及有关事项进行的稽核和检查。广义的财政监督,是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对财政收支和其他有关事项进行的监督,其监督主体非常广泛。运行中的广义的财政监督,主要有三个方面:狭义的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