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保险的概念及分类

  1.概念: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财产保险合同),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人身保险合同)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2.本质:并不是保证危险不发生或不遭受损失,而是对危险发生后遭受的损失予以经济补偿。
  3.保险的构成要素:
  (1)是可保危险的存在:①发生与否很难确定;②何时发生很难确定;③原因与后果很难确定;④危险的发生是非故意的(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而言)。
  (2)以多数人参加保险并建立基金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