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一般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 | |
定义 | 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有先后 | 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无先后 |
先诉抗辩权 | 1.含义:主合同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对财产强制执行前,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有先诉抗辩权 | 连带责任保证无先诉抗辩权 |
约定不明 | 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
抗辩权 |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