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1.保证合同:要式合同
  (1)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2)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
  (3)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
  2.保证方式
 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定义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有先后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无先后
先诉抗辩权1.含义:主合同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对财产强制执行前,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有先诉抗辩权
连带责任保证无先诉抗辩权
约定不明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抗辩权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3.共同保证(人保并存)
  (1)按份共同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额对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