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学习: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提示:受欺诈、受胁迫而为民事行为的效果:
  (1)因欺诈、受胁迫方式签订的合同,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则是可变更、可撤销;
  (2)因欺诈、受胁迫方式签订的合同,如果损害了国家利益,合同行为无效;
  (3)因欺诈、受胁迫方式实施的单方法律行为,则该行为无效。《继承法》规定,因欺诈而订立的遗嘱无效。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众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