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学习:诉讼时效的种类及对象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2.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1.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
  2.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