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条件

  1.中外合作经营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
  2.对于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由“财政税务机关”依法审查批准。
  3.外国合作者提出先行回收投资的申请,应当具体说明先行回收投资的总额、期限和方式,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后,报审查批准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