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笔记: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再区分扣除标准,按照统一口径计算扣除标准。
  公益性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