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笔记: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对所有来自非上市公司(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免税。
  对来自上市公司(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1)连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的,免税;(2)不足12个月的,征税。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具体包括: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