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公司合并

  (1)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2)合并决议
  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通知债权人
  ①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债权债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继续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承继。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关熙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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