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从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
时效中止,只是暂时停止,之前的时效累计有效。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经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
时效中断,之前的时效丧失效力,从有效时间重新开始计算时效。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法定事由不同。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起诉、请求、同意履行职务等。
2、期间要求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必须发生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