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票据的变造
变造:无权更改但却加以更改,如更改到期日、付款日、付款地、金额,签章除外。
以下情形相似,但不是变造:
(1)有变更权限的人依法对票据进行变更,属于有效变更;
(2)在空白票据上进行授权补记;
(3)变更票据上的签章,属于票据伪造,不属于票据变造;
后果:票据相关人:签章在变造前,按变造前负责。
签章在变造后,按变造后负责。
无法辨别变造前还是后,视同变造前签章。
变造人: 变造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