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成立于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确认为独立学院。
我校秉承南京师范大学优良的办学传统和先进的教育理念,依托南京师范大学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恪守“正德厚生、笃学敏行”的校训,育就了“团结、勤奋、朴实、奉献”的优良院风。我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坚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着力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契合度,基本形成了以语言类、管理类、工程技术类和艺术类四大专业群。
我校现有在校生9400余人,下设8个二级学院,分别为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法政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和音乐学院,招生专业涉及经、法、文、理、工、管、艺、医等门类。2019年,日语和环境设计2个专业获批为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我校青年教师有多人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和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为适应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要求,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在江苏省教育厅、丹阳市委市政府的倾力支持下,于2017年9月正式启用丹阳校区,我校基础设施完备,教学科研条件优越,是一所现代化的智慧校园、生态校园、人文校园、低碳校园和开放校园。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二、选拔对象
1.列入省普通招生计划、经设区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注册学生,经所在学校按要求推荐,均可参加我校“专转本”选拔。
2.五年一贯制高职四、五年级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五年级在校学生,以及五年一贯制高职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三、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要求;
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四、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23年面向全省招收5个专业共249名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学生,其中普通在校生计划数235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数14人。招生专业、计划数、学费标准及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见表一。
表一 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计划及要求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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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在校生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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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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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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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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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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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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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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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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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1财政税务类、6302金融类、6303财务会计类、6304统计类、6305经济贸易类、6306工商管理类、6307市场营销类、6308电子商务类、630903物流管理、630904物流金融管理、6805法律实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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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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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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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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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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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6工商管理类、6307市场营销类、6401旅游类、6402餐饮类、6403会展类、6504文化服务类、6602广播影视类、6701教育类、6702语言类、6703文秘类、6901公共事业类、6902公共管理类、6903公共服务类、6303财务会计类、5101农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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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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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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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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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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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1建筑设计类、650105产品艺术设计、6501艺术设计类、670113美术教育、580412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610209数字展示技术、660207影视美术、660208影视多媒体技术、660209影视动画、61021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07动漫制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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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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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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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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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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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201表演艺术、650202戏剧影视表演、650203歌舞表演、650205曲艺表演、650206音乐剧表演、650207舞蹈表演、650208国际标准舞、650211现代流行音乐、650212作曲技术、650213音乐制作、650214钢琴伴奏、650215钢琴调律、650216舞蹈编导、650217戏曲导演、650219音乐表演、650301民族表演艺术、670112音乐教育、670116舞蹈教育、670117艺术教育、670407体育艺术表演、650204戏曲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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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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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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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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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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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407眼视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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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学生住宿费为1500元/学年,学费和住宿费均根据价格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
五、报名和审核
1.报名: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符合报名条件的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采用网上报名,学生登录“江苏省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报名系统”(网址:https://wnzzzb.jseea.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详见网站说明。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7日,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志愿。
2.审核:由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负责审核报名学生的资格。同时汇总学生的报名信息。系统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推荐学校于2023年1月13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推荐报名汇总表报送我校招生办公室。
3.省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审查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入伍时间等情况。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查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身份、退役时间、军功授予等情况。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高校负责审核退役士兵大学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及在校期间荣誉。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校期间获得荣誉的情况由所在高职(专科)学校或毕业高职(专科)学校提供。
六、考试或考查
1.普通在校生
考试科目共3门:英语、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其中英语为全省统一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一。
请考生于3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30-18:00到我校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交纳考试费145元。
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在我校进行考试,时间安排为:8:30-10:00英语,之后进行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考试。
2.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参加报考专业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于3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30-18:00到我校办理准予考查手续,并缴纳报名费10元。
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在我校进行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具体考查时间与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七、录取
1.普通在校生
我校将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划定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后,根据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科目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动画、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和眼视光学按所有考试科目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且专业科目考试单科不得低于50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
依据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如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接收院校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业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时,免于考查,直接录取。
八、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可优先录取。其中获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一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校予以政策性录取。政策性录取考生须报名参加统一考试,英语成绩不低于省教育厅统一划定的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专业科目考试单科不得低于50分;在累计专业科目考试总分上加20分后不低于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
2.获2021年、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我校予以政策性录取。政策性录取考生须报名参加统一考试,英语成绩不低于省教育厅统一划定的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专业科目考试单科不得低于50分;在累计专业科目考试总分上加20分后不低于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如考生未达到学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免于考查,报名后我校直接录取。
4.五年一贯制高职四、五年级荣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0分投档。
5.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我校招生办公室。
九、转入和培养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学习生活地点在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正德路8号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根据五年一贯制生源情况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做到单独组建班级,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单独组织教学、单独进行教学评价,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十、学籍管理与就业
1.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由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和注册后,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由学生原所在院校和我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专转本”学生报到后,享受与履行转入专业同年级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在我校学习期满,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
3.“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858
咨询电话:0511-88150818
QQ咨询群:941658331
学校网址:http://www.nnudy.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nnudy.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正德路8号
邮政编码:212300
监督电话:0511-88150101
十二、其他
1.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选拔录取工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简章内容及标准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3.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