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扬州大学
二、招生代码:1381
三、计划批次:普通批次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1.在校生计划
 

报考类别

计划类别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外语语种

学费

(元/年)

管理类(文)

普通在校生

11

旅游管理

30

不限

5200

管理类(文)

普通在校生

12

酒店管理

20

不限

5200

管理类(文)

普通在校生

13

农林经济管理

47

不限

5200

新闻传播类

普通在校生

14

广播电视学

30

不限

5200

管理类(理)

普通在校生

15

旅游管理

21

不限

5200

管理类(理)

普通在校生

16

酒店管理

15

不限

5200

管理类(理)

普通在校生

17

农林经济管理

34

不限

5200

土木建筑类

普通在校生

18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20

不限

5800

土木建筑类

普通在校生

19

土木工程

52

不限

5800

土木建筑类

普通在校生

20

水利水电工程

25

不限

6380

土木建筑类

普通在校生

21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27

不限

6380

食品类

普通在校生

22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30

不限

6800

食品类

普通在校生

23

食品科学与工程

46

不限

5800

食品类

普通在校生

24

食品质量与安全

47

不限

5800

农林类

普通在校生

25

植物保护

38

不限

2500

农林类

普通在校生

26

风景园林

35

不限

5800

管理类(文)

贫困专项

43

旅游管理

2

不限

5200

管理类(文)

贫困专项

45

农林经济管理

2

不限

5200

新闻传播类

贫困专项

46

广播电视学

2

不限

5200

管理类(理)

贫困专项

47

旅游管理

2

不限

5200

管理类(理)

贫困专项

49

农林经济管理

2

不限

5200

土木建筑类

贫困专项

5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2

不限

5800

土木建筑类

贫困专项

51

土木工程

2

不限

5800

土木建筑类

贫困专项

52

水利水电工程

2

不限

6380

食品类

贫困专项

54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2

不限

6800

农林类

贫困专项

58

风景园林

2

不限

5800

2.退役士兵计划

报考类别

计划类别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外语语种

学费

(元/年)

新闻传播类

退役士兵

30

广播电视学

8

不限

5200

管理类(理)

退役士兵

31

旅游管理

5

不限

5200

管理类(理)

退役士兵

32

酒店管理

5

不限

5200

管理类(理)

退役士兵

33

农林经济管理

15

不限

5200

土木建筑类

退役士兵

34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3

不限

5800

土木建筑类

退役士兵

35

土木工程

6

不限

5800

土木建筑类

退役士兵

36

水利水电工程

3

不限

6380

土木建筑类

退役士兵

37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3

不限

6380

食品类

退役士兵

38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3

不限

6800

食品类

退役士兵

39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不限

5800

食品类

退役士兵

40

食品质量与安全

3

不限

5800

农林类

退役士兵

41

植物保护

2

不限

2500

农林类

退役士兵

42

风景园林

3

不限

5800

注:⑴学校办学地点为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在校生计划、退役士兵计划专业录取学生均在校本部各专业所在校区、学院学习;

⑵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五、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2020年春季和秋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六、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1.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考虑到疫情影响,2022年12月份之前取得的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仍符合报名条件)。
专科就读期间确因疫情原因导致未能正常报名参加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如需参加2023年“专转本”考试,须向其所在高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承诺书,由其所在高校审核申请人实际情况。情况属实的可先报名参加2023年“专转本”考试,如被本科院校录取,须在2023年本科入学前取得202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专转本”新生接收院校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具体报名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2.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专转本”的考生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负责组织,并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由省政府征兵办公室、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高校负责审核,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布。
3.志愿设置。2023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专业大类设置所划分的专业大类选择相关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八所院校的八个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最多可填报五个平行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4.考试。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省控线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9日。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具体实施方案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另行公布。
5.获2021年、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
普通高校“专转本”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考试工作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办法执行,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
七、录取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不符合我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我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转入、学籍管理与培养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单独组建班级,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正常学习年限为2年。“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我校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生同等待遇。
九、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措施
1.收费标准
根据价格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告栏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也将告知具体收费标准。
2.奖助学金
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生设立奖助学金项目20余项、校友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70余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和伯藜助学金、校友助学金等社会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帮助(助学金、助学贷款等申请办法可在《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扬州大学学生手册》等材料中查阅)。
十、学历学位证书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学习成绩合格,颁发我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2.“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一、监督机制
1.“专转本”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工作。
2.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关于“专转本”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设立专门的招生监督组,对考试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及派驻监察专员办、省级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对相关作弊考生,取消特殊类型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将依照相应法律规定和管理规定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监督电话:0514-87972358(纪委)、15150825644(招办)。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校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网址:https://zhaoban.yzu.edu.cn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招办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联系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91618、87990521
传真:0514-87991362
十三、本简章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或江苏省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