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是唯一以“审计”命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为我国审计高等教育发源地之一,因审而立、为审而存、依审而兴、靠审而强。学校创建于1983年,1987年更名为南京审计学院,2002年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并入,2011年成为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与江苏省人民政府“三部一省”共建高校,201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2022年通过审核正式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在39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始终坚持服务审计事业的初心不改,遵循“特色、质量、国际化”办学理念,践行“诚信、求是、笃学、致公”校训精神,筚路蓝缕,风雨传薪,业已发展成为审计人才培养的摇篮、审计科学研究的基地、审计事业发展的智库和审计国际交流的窗口。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1.8万余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名,其中,正高职称180余名,具有博士学位730余名;拥有浦口、莫愁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万平方米。中共审计署党校、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位于浦口校区。
学校构建了以审计为品牌、经管法工文理等学科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统计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审计、会计、金融、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法律、应用统计、电子信息、税务、保险、汉语国际教育、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拥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2个(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江苏省重点学科6个(统计学、理论经济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工商管理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B;在江苏省2020年、2021年开展的研究生教育工作综合评价中连续两年获评A等。
为更好的为地方经济发展输送优秀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22〕2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特色,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南京审计大学(招生代码1119)2023年面向全省招收“专转本”学生150人。
一、招生计划

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

专业大类名称

统考科目

普通在校生

01

020101

经济学

34

5200

财经类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普通在校生

02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5

5200

管理类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普通在校生

03

120202

市场营销

20

5200

管理类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普通在校生

04

120402

行政管理

17

5200

管理类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普通在校生

05

120202

市场营销

10

5200

管理类

大学语文、专业综合

普通在校生

06

120402

行政管理

8

5200

管理类

大学语文、专业综合

退役士兵

07

120202

市场营销

5

5200

管理类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退役士兵

08

120402

行政管理

5

5200

管理类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退役士兵

09

020101

经济学

6

5200

财经类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注:招生计划和专业要求等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二、报考要求
1.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2020年春季和秋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2.针对上述三种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接收高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3.获2021年、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
2.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考虑到疫情影响,2022年12月份之前取得的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仍符合报名条件)。
专科就读期间确因疫情原因导致未能正常报名参加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如需参加2023年“专转本”考试,须向其所在高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承诺书,由其所在高校审核申请人实际情况。情况属实的可先报名参加2023年“专转本”考试,如被本科院校录取,须在2023年本科入学前取得202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专转本”新生接收院校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3.报名资格审查:
普通高校“专转本”的考生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高校负责组织,并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三、招生录取
1.考生报名: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
2.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各专业应试外语语种皆为英语;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接收高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3.录取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学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跨类报考、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4.录取通知书:“专转本”录取名单由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并批准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
5.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6.其它事项:选拔对象、报考资格,报名地点、时间,考试科目、时间均按江苏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执行。
四、培养与收费
1.培养形式:“专转本”学生按专业组建新的班级教学,并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标准学制为2年。
2.收费标准:按照价格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学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学籍管理: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由学生所在推荐学校负责办理转出手续,并提供学生的档案等相关材料;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等材料按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籍注册。“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若要求返回原校或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2.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我校本科教学中,所有专业都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教学中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3.文凭发放:“专转本”学生入学后,享受与我校同专业本科生同等待遇(国家和江苏省有明确政策规定的除外)“专转本”学生学业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南京审计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内容均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就业政策:“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六、其他
1.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南京审计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学校“专转本”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招录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学校监督电话:025-58313807。
3.学校本科招生网提供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4.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不符合江苏省教育厅、我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的,以及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或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其他未尽事宜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号
邮政编码:211815
联系电话:025-58318186
电子邮件:zsb n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a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na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南京审计大学招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