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固定资产是一定时期内通过投资活动所形成的新的固定资产价值。包括已经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价值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及有关应摊人的费用。以价值形式表示的固定资产投资成果的综合性指标,综合反映不同时期、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成果。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新增固定资产是以价值形式表示的固定资产投资成果的综合性指标,可以综合反映不同时期、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成果。按照新的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新增资产按资产性质可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四大类。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确定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为对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移交生产或使用,即应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一次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应一次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分期分批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应分期分批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在计算时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劳动条件、节约材料消耗、保护环境而建设的附属辅助工程,只要全部建成,正式验收交付使用后就要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2)对于单项工程中不构成生产系统,但能独立发挥效益的非生产性项目,如住宅、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生活服务网点等,在建成交付使用后,也要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3)凡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应在交付使用后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4)属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投资,应随同受益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时一并计入。
(5)交付使用财产的成本,应按下列内容计算:
1)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果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2)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设备基础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或砌筑锅炉及各种特殊的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3)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固定资产一般仅计算采购成本,不计分摊的“待摊投资”。
(6)共同费用的分摊方法。新增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如果是属于整个建设项目或两个以上单项工程的,在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时,应在各单项工程中按比例分摊。分摊时,什么费用由什么工程负担应按具体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价值总额作比例分摊,而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则按建筑工程造价分摊。

新增固定资产计算条件

新增固定资产的计算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设计文件或计划方案中规定的形成生产能力所须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辅助工程均已建成,形成产品生产作业线,具备生产设计规定的条件;
2、经过负荷试运转,并由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合格,证明已具备正常生产条件,并正式移交生产部门;
3、设计规定配套建设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程同时建成并移交使用。
 
以上就是文章的全部内容,2021年AICPA考试真的要来了,复习备考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在最后的冲刺阶段,Meteor学长希望高顿AICPA为大家整理的AICPA考试相关资料能够让各位对考试更有把握!学长也很期待大家的好消息!一定要好好考哦!如果你想学习更多AICPA相关知识,可以添加学姐Vivian(微信ID:aicpaqa)或者前往高顿AICPA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