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是什么意思?由于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很多原材料等成本,如果计算每种原材料的增值额,完全是不现实,所以,税法就规定,按期间缴纳增值税,每期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就是当期所有的销项税额扣除当期所有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现在高顿小编就来给大家具体讲讲,千万别错过!
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是什么意思

由于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很多原材料等成本,比如汽车生产企业,需要的原材料特别多,发动机、轮胎、车门、螺丝、电缆、灯泡、玻璃、皮革……,如果计算每种原材料的增值额,完全是不现实,因为首先原材料的种类太多,其实卖车是整车销售价格,无法把售价分配到每种原材料,所以根本没法计算每种原材料的增值额(售价-成本)。

所以,为了便于计算和具有可操作性,统一计算出每个纳税期限内的所有销售额和这个期间的所有成本。再分别计算出所有销售额对应的应缴纳的税款和所有购进的原材料已经承担的税款。

最后,用销售价格对应税款减去买进原材料承担了的税款,就得出这个期间增值部分应缴纳的税款。

通过以一个例子来帮助理解。

甲公司为发动机等原材料供应商;乙公司是汽车生产企业,生产一台汽车需要从甲公司购买100万元的发动机等原材料;丙公司是汽车销售企业(4S店),从乙公司购买一台汽车的价格是200万元;消费者从4S购买一台汽车的价格是300万元。增值税的税率13%,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公司销售发动机等原材料,需要缴纳增值税,这个税款肯定是来自购买方乙公司,销售100万元的发动机,需要缴纳的税款=100*13%=13万元,因此甲公司的销售价格就应该是100+13=113万元,其中货款是100万元,增值税是13万元,会在发票中标明。这个和超市里的标价一回事,我们看到的标价是包含了货物本身的价格和增值税的(含税价格)。

同理,乙公司卖给丙公司的价格=200+200*13%=226万元,其中,货款200万元,增值税26万元;丙公司卖给消费者的价格=300+300*13%=339万元,其中,货款300万元,增值税39万元。

甲公司把原材料卖给乙公司时收到乙公司支付的13万元税款,乙公司把汽车卖给丙公司时收到丙公司支付的26万元税款,丙公司把汽车卖给消费者时收到消费者支付的39万元税款,称为增值税的销项税额(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的额度)。

乙公司从甲公司购买原材料支付给甲公司的13万元税款,丙公司从乙公司购买汽车支付乙公司的26万元税款,消费者从丙公司购买汽车支付给丙公司的39万元税款,称为增值税进项税额(买进时支付的增值税的额度)。

在同一个交易的增值税:对卖方而言,称为销项税额;对买方而言,称为进项税额,这个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是针对同一笔税款从不同角度而言的,比如上面的13、26和39万元。

买方在购买时,向卖方一并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也就是买进的东西的价值里面是包括了税款的;卖方在销售时,向买方收取增值税(销项税额),然后交给税务机关。由此可见,在一次交易中,销售方交给税务机关的增值税最终是有购买方承担的,也就是交易中的消费者承担增值税款。

仅看上面的例子,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分别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多少税款?

如果乙公司把汽车卖给丙公司收取的26万元税款全部缴给税务机关,那原材料部分对应的13万元税款就缴纳了两次。因为销售的汽车包括了乙公司从甲公司购买的原材料(已经缴纳了13万元税款),也就是原材料在销售汽车时又缴纳了一次税,这样原材料就重复纳税了。

为了避免这种重复征税,税法就规定,乙公司已经缴纳的13万元进项税额可以从26万元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乙公司只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26-13=13万元的增值税。其实这13万元就是原材料的增值额部分需要缴纳的税款,增值额=200-100=100,增值税=100*13%=13万元。

同理,丙公司需要缴纳的增值税=39-26=13万元。假设甲公司只有销项税额,没有进项税额(=0),需要缴纳的税款就是13万元。

由于任何一个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都会涉及无数业务的买进和卖出,就会有无数笔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不可能每发生一笔业务就向税务机关缴纳一次税,而且销售的某一个产品对应的买进的原材料和服务可能有无数笔,很多时候无法一一匹配对应。

所以,税法就规定,按期间缴纳增值税,每期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就是当期所有的销项税额扣除当期所有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也就是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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