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即征即退会计处理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其他收益”科目属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其贷方发生额反映实际收到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期末由借方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修理修配劳务(对飞机维修劳务)、软件产品、动漫产业、安置残疾人、黄金期货交易、铂金交易、管道运输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售后回租服务、风力发电等会涉及即征即退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