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组织对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为全面了解2013年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对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今年上半年,我委成立三个检查小组,每个小组由采购办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与抽取的专家组成,分别对18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工作环境、项目执行和材料归档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的实地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代理机构均能在信息发布、澄清答疑、组建评标委员会、质疑答复处理等环节规范操作,但也普遍存在档案材料不编页码不装订,招标室不张贴评委职责、评委纪律等问题。个别代理机构还存在从事政府采购人员较少、内部监督制度不够完善、档案内容缺失等问题。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委已对18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分别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完善管理,今后将按照《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对代理机构的年度考核,定期对其进行检查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