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省财政厅、审计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云南省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同意,《方案》于8月7日印发各州市政府、省级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我省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治理协调工作机构,由省财政厅厅长陈建国担任组长,省审计厅副厅长苏黎、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陈继谷担任副组长,负责指导协调全省专项治理工作。
本次专项治理实行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和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原则。治理范围包括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治理内容为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具体包括预算收入管理情况、预算支出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财政票据管理情况、设立“小金库”情况等七方面的内容。治理工作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完善三个阶段,10月中旬将全面结束治理工作。
目前,我省各级、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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