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我区正式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2014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邮政业、铁路运输业和电信业。随着“营改增”试点改革不断深化,试点一般纳税人总体税负呈逐步下降趋势,小规模纳税人得到普惠性减税,大部分企业充分享受到了税制改革带来的红利。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共计6.47万户,试点纳税人整体减税21.34亿元。
  但由于税改涉及面广及其复杂性,目前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反映货运业税负有所上升。自治区营改增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深入调研分析,其原因既有全国共性问题,如顶层制度设计尚待完善、企业自身管理缺陷(如交通运输行业习惯于与小规模纳税人做生意而未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无法实现抵扣)、试点阶段抵扣链尚未完全形成等,也有我区甘蔗榨季运输车辆挂靠非正常营运等特殊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平税负、减少税收执法风险等因素基础上,借鉴外省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并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决定暂不出台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
  这一政策决定遵循了市场规律,有利于强调和体现税收的中性原则,更好发挥市场对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企业转变经营模式、深挖内部潜力、提升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动服务外包和主辅分离,充分吸引各类投资和生产要素向服务业集聚,促进第三产业做大做强的机制。将极大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由“散小”型的“游击队”发展模式向专业化、正规化聚集整合模式转变,将“营改增”由单纯的“国家减税、企业减负”引导到“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的更高层次上,真正发挥“营改增”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如果你希望成功,当以恒心为良友,以经验为参谋,以当心为兄弟,以希望为哨兵。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