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民生工程操作流程,增强民生工程工作透明度,有效克服纸质上榜公示保存时间短,受众少、信息不全等弊端,黄山市近日出台了《黄山市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市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办法》指出遵循依法依规、及时准确、规范透明、积极稳妥、先易后难、责任明晰、高效便民的原则开展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工作。明确省定33项民生工程除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项目、贫困残疾人康复与救助项目中的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受益对象为独生子女死亡或残疾的家庭及并发症对象外,其余项目全部纳入网上信息公示。
  《办法》明确公示内容包括:市定民生工程项目征集方案;本年度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名称、实施牵头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联系人、项目实施办法、举报电话等;补助发放类、保险类项目公开工作流程图、申请条件、补助(偿)标准、资金发放程序等内容;工程建设类项目公示项目名称、招投标文件、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施工监理单位及负责人、“安徽省民生工程”形象标识标牌、施工进展图片、审核结果、监督电话等;培训类项目主要公示培训机构名称、培训资质、法人代表等内容,受益对象信息主要包括培训批次、培训学校、姓名、家庭住址、补助金额、监督电话等信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
  《办法》明确了公示责任主体,指出市直民生工程各责任单位作为民生工程信息公开*9公示责任主体,负责落实本部门全市民生工程项目、受益对象信息公开工作。市及各区县民生办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民生工程信息公开工作,区县民生办负责落实本辖区内各责任部门、乡镇、街道实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
  《办法》明确规定从2015年起民生工程受益对象信息公开时间,补助发放类、保险类项目在实施情况张榜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培训类项目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培训对象确定后开展培训前1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机构培训情况和培训对象进行上网公示;工程类项目相关信息在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上网公示。
  《办法》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于10月底前在本单位网站、民生工程专题网站、网页设立“公开公示”专栏公示今年以来民生工程相关信息。要求所有网上信息公示内容长期保留,不得随意删除,便于社会各界群众监督。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社区公示栏、村务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确保公示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鲜活。对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回复,做好解释和核实工作,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者。明确将信息公示工作纳入2014年度民生工程年终绩效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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