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控管机制。打造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财政、审计、物价等执法部门参加的监督网络平台,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各方面监督作用,狠抓遏制部门、单位“小金库”的制度建设和落实,不断完善预算防控、资产管控、账户监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承诺考核、惩戒处罚等七大控管机制,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以落实“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为重点的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发现、查找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将“小金库”治理常态化与会计监督检查、涉农涉企资金检查、民生工程和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和财政专项检查相结合,进一步巩固并强化“小金库”治理成果。
  三是保持高压态势。严格实行防治“小金库”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每年都要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本单位不存在或未私设‘小金库’的承诺”,报告防治“小金库”工作情况。严格落实“小金库”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在门户网站、办公场所进行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私设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用、随意花钱等各种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