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财政厅下达黄山市2014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77亿元,同比增加1672万元,增长10.4%。其中市本级1979万元,同比增加162万元,增长8.9%。根据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部门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进行年度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采取激励约束措施,对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县,适当增加转移支付;对非因不可控因素而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县,适当扣减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