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要设毕业生就业绿色通道,为毕业生就业创业和非公企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提供“一条龙”服务;非公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享众多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非公企业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措施,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
甘肃省各级人社部门要为到非公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县级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更要完善报到接收手续,切实做好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培训信息、职业介绍、档案保管、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并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非公企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提供“一条龙”服务。
记者还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甘肃将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计划,鼓励大学生创业,并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等一系列支持。据悉,该计划包含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援助、基层就业服务、就业工作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各高校要通过加强就业形势教育,加大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开展校园招聘和开拓就业市场来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服务,并要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统计、就业质量发布和就业率通报制度,把高校年度招生计划与毕业生就业率适度挂钩,对就业率明显偏低的学校和专业,减少招生、控制招生或调减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