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三家联合发文,规范了统一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明确在省内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缴存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兰州、平凉、张掖、陇南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资金管理中心都增设和改造了住房公积金营业服务网点,引进房地产交易中心、受委托银行、房地产评估机构进驻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受理大厅,为缴存职工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文章来源:甘肃财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