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已印发全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16年,我省将基本建成省内高速公路主骨架,通车里程突破4000公里。
  《意见》提出,到2016年,我省将基本建成省内高速公路主骨架,通车里程突破4000公里,建设、改造普通国省干线公路6000公里以上,普通国省干线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60%以上。实现全省100%的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到2020年,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6000公里以上,实现县县通高速,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80%以上,到2018年提前两年实现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到2030年,力争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000公里,实现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目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除交通量小、地形困难路段外,基本建成二级及以上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0000公里。农村公路达到15万公里。
  《意见》确定,2014年至2018年,我省将每年建设建制村沥青(水泥)路10000公里。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政府参与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建设。有条件的公路建设项目可实行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建设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公路建设。
  《意见》还确定,省级以下政府不得出台针对公路建设的收费项目。公路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在项目立项和发布征地公告之后,公路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抢种的植物一律不予补偿。
  文章来源:甘肃财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