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0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30号)相关内容,甘肃省科技厅对2013年发布施行的《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进行重新修订,并自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记者6月2日从甘肃省科技厅成果与技术市场管理处获悉的。


  正在征求意见的《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稿)》,对甘肃省科技功臣奖、甘肃省自然科学奖、甘肃省技术发明奖、甘肃省科技进步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工作做出规定。


  省科技功臣奖不分等级,每年评选一次,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1名,可以空缺,且不重复授予同一公民。省自然科学奖每个项目的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省技术发明奖单项授奖人数实行限额,每个项目的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


  省科技进步奖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实行限额。一等奖的授奖人数不超过13人,授奖单位不超过8个;二等奖的授奖人数不超过9人,授奖单位不超过6个;三等奖的授奖人数不超过7人,授奖单位不超过4个。


  该修订稿提出,在省科技进步奖中增设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和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家奖。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和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家奖分别授予企业和企业家,每年评选一次,每次授予企业和企业家各不超过1家(人),可以空缺,且不重复授予同一企业和企业家,奖励等级等同于科技进步奖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