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3日记者获悉,《甘肃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印发全省执行。1997年10月13日发布的《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同时废止。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遵循6大原则
据悉,《实施细则》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作出了全面规范,并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实施细则》提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严禁虚列支出套取预算资金
《实施细则》确定,党政机关预算编制必须规范管理、公开透明。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要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彩票公益金等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严禁以任何形式转移到机关所属的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活动中心、基金会、协会等单位账户使用。
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
《实施细则》明确,财政部门应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要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