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为促进珠海市外贸稳定增长,支持进口总部、实体经济和外贸新业态发展,我市研究出台了《珠海市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扶持政策》,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财政政策“组合拳”,鼓励支持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提升外贸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实施进出口增量补贴。将财政资金扶持对象细分为生产型企业、流通型企业、保税仓储企业、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和进口总部企业,通过设置不同条件、调整补贴标准来更好地激发企业积极性,扩大进出口规模。
二是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及平台建设。对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国家级或省级外贸公共服务平台给予财政资金配套支持。
三是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对新建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有进出口业绩和税收贡献并通过认定的,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