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开展了市财政专项资金清理工作,制定了《珠海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和《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内部工作规程》,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今年初已印发至市直各单位。方案对到期的、过时的或历年结余的专项资金进行撤销或统筹,对资金用途或性质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合并归类,对规模效益不够明显的专项资金以及各类节庆、展会、招商会、联谊会、论坛和晚会专项资金进行压减,对新增专项资金进行严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