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财政局局长周昌日前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年市财政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合理界定市、区事权财权,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整合清理专项资金;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公开“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和基建项目的使用范围和绩效情况。


  其中,市、区财政收入分成的改革方案将于今年出台,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专项资金清理方案有望于今年6月前出台。


  改革举措1 市、区财政按“基数增长法”分成


  全市目前有3个行政区,5个功能区,按照相关规定,5个功能区由一级党委统管,拥有与行政区同等独立的一级财政权。2001年市级财政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的72%,然而经过多年发展,这种“算账”的体制机制发生了很大变化。


  “比如横琴现在已经是国家级新区,珠海只是‘代管’。因此到2020年前,在横琴产生的所有财政收入归该区支配,与珠海地方财政无关,而地方财政反过来要支持它。”周昌解释,去年市级财政收入占比47%,已低于区级财政占比,市、区之间关于财政收入分配的争议愈发明显。


  那么,如何改革财政收入分成方式,使财政制度在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区的经济社会活力?据透露,目前市区两级部门正在磋商具体的实施方案,探索将两级财政利益捆绑在一起,“坐在同一辆车上,往同一个方向走。”


  事实上,这项方案的调研工作已开展了两年,经过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将于今年内出台,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