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下旬以来,受持续高温少雨天气影响,辽宁省旱情发展迅速,农作物大面积受旱,部分地区群众出现临时饮水困难。8月11日,省政府启动了全省抗旱Ⅲ级响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抗旱工作部署,省财政厅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支持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广君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有关会议精神和抗旱救灾工作要求,研究部署了支持抗旱救灾工作的一系列措施。一是紧急下拨抗旱救灾资金。省财政厅按照省长办公会议决定,已及时下拨抗旱救灾资金70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各地解决因旱人畜饮水困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急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以及购置抗旱机泵管带等补助。二是深入灾区实地察看灾情。8月7日-8日,省财政厅组成工作组,由厅领导带队,及时赶赴受灾较重的葫芦岛市,深入乡村和农户现场察看了解旱情,指导市县开展抗旱救灾工作。三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灾情发生后,省财政厅及时向财政部汇报了我省旱情,并会同省水利厅、农委等部门联合行文,向国家相关部委申请救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抗旱救灾工作的投入。四是把抗旱救灾工作作为全省财政系统当前一项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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