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更加公平、统一、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2014年7月20日,辽市全面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居保”)整合工作,到今年年末,将全面完成“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合并实施,2015年末,全面实现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同时,该市提高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本次基础养老金提高部分,全部由各级财政承担。为此,市财政局将积极筹措资金350万元,确保8月底前完成增加的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享受待遇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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